医院又现怪现状:看一次病挂19次号

资料图片:变脸的“大处方”

四川某医院实行不挂号就诊(资料图片)
新华网福州7月8日电 (记者沈汝发、孟昭丽) 同一个医生看一次病,患者竟然挂了19次号,医生也开出19张处方。这是发生在福州市第四医院的一件怪事。
院方称,卫生部对每张处方的药量期限有限制,此举是为了方便患者。
事情真的是这样吗?
看一次病,挂19次号
6月8日,一位吴姓患者在家属陪同下到福州市第四医院精神科就诊,接诊医生刘福生给她挂了19次号,开出多达19张的处方单,累计金额1000多元。
记者从福州市第四医院了解到,刘福生是医院的退休返聘医生,职称是主任医师,今年已70多岁,从业近50年,擅长精神医学,是福建精神科学界的知名专家。
刘福生在一份向福州市卫生局反馈的材料中称:病人吴某系精神分裂症,根据病情适合“再普乐”治疗,此药费用较高,19次挂号处方,其中11张处方开了“再普乐”,8张处方中开了安坦、双益平等4种药物,还包括部分中成药,系病人家属要求用中药配合治疗。
刘福生说,已经将“再普乐”费用较高的情况告诉了病人家属,病人家属表示认可,还要求照顾他们多开些药,以免天气炎热来回奔波。
但福州市第四医院在反馈材料称:“刘福生主任系退休返聘老专家,电脑操作欠熟悉,亦是造成电脑挂号次数增加原因之一。”
这家医院一位负责人说:“这里面包括医生的操作失误,真正按照医院的规定去做,也不会挂19次号。”
方便患者之举?
然而这一现象在福州市第四医院并非个别。一位接受记者采访的医生坦言,许多医生都这样开处方,只是不知道“石头会砸到谁的头上”。
福州市第四医院医务处主任施光錡将此归结于 卫生部2007年5月1日起施行的处方管理办法。这一办法第19条规定: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;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;对于某些慢性病、老年病或特殊情况,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,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。